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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法规
  • 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
    企业在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和符合商业秘密条件的前提下,有权依据中国法律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
    10-02
  • 商业秘密的基本范围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 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
    10-02
  •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
    商业秘密权利人在已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和符合商业秘密条件的情况下,认为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向公安机关申请,要求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侦
    10-02
  •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所谓商业秘密,从广义上说,构成一个企业竞争优势的任何机密的商业信息都可以被认为是商业秘密。除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许可使用这些信息都将被认为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
    10-02
  • 商业涉外工作保密规定
    一切涉外人员必须忠于祖国,坚决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祖国的声誉,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09-29
  • 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09-29
  •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相对的,它不像专利那样要求除所有人之外,国内外绝对没有人知悉和使用,商业秘密可以被一定限度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知道,可以被多个公司或个人同时拥有。比如,负有保密义务的本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会知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的供应商和客户因业务往来会了解到商业秘密,其他单位或个人通过自主研发或反向工程获取商业秘密并采取保密措施的,因司法、行政程序国家工作人员会知悉商业秘密,等等,这些情况都不影响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09-29
  • 侵犯商业秘密法律条文(摘录)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09-29
  • 争议央企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完全是企业竞争的需要。有些企业不需要周密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同样可以保持绝对市场地位,但是国际竞争的需要和立拓案的发生警醒了企业。“企业重视是关键,毕竟商业秘密保护的效益不是一时可以看得到的。”而暂行规定无疑让企业的重视变得更为积极主动且全面有效。
    09-29
  • 国家保密标准
    国家保密标准由国家保密局发布,强制执行,在涉密信息的产生、处理、传输、存储和载体销毁的全过程中都应严格执行。
    09-28
  • 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
    国家秘密确定的基本程序是:在国家秘密产生的同时,由承办人对照保密事项范围提出定密的具体意见,再由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使用保密事项范围,首先要准确理解保密事项范围规定中有关条款的含义,并依据本行
    07-07
  • 如何收发、传递涉密载体
    涉密载体的运转过程,主要包括密件的收发、传递、传输、签收、送阅等环节。密件收发的保密要求。接收密件时,应当严格按照收发密件的基本程序办理,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并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
    07-07
  • 如何复制、复印、摘抄、汇编涉密载体
    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保密法中作了原则性规定,保密法实施条例中也有相关规定。根据这些规定,绝密级文件,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复制、复印、摘抄、汇编机密级和秘
    07-07
  • 涉密载体的制作
    涉密载体制作主要包括原始材料收集、整理,文件草拟、录入、修改、讨论、定稿、印制等一系列工作环节。材料收集过程中的保密管理。收集的原始材料有的可能涉及国家秘密,有的将会成为国家秘密(具有国家秘密
    07-07
  • 涉密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
    涉密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主要是按照档案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档案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涉密文件资料在立卷、归档或者向档案馆移交时,应当对其密级和保密期限重新鉴定。属于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密件
    07-07
  • 涉密载体的销毁
    所有涉密载体均不得擅自销毁,严格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确保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无法还原”是指载
    07-07
  • “不明确”和“有争议”事项的确定
    机关单位对符合保密法的规定,但保密事项范围没有规定的不明确事项,应当先行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并自拟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有关部门确定。拟定为绝密级的事项和中央国
    07-07
  • 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
    涉密计算机启用前,应进行保密技术检测。其中的数据加密设备和加密措施,必须是经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涉密计算机应按照所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管理,并登记在册,不得擅自卸载、修改涉密计算机安全保
    07-07
  • 涉密网络的使用
    涉密网络应指定内部人员担任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安全审计员;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统一采购、登记、标识、配备信息设备,并明确使用管理责任人;依据岗位职责严格设定用户权限
    07-07
  •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管理要求
    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直属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由各机关单位确定,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省级机关及直属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由各机关单位确定,报所在省(区、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并报国家保密行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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