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400-000-3720 中文 | English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1/10/2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技术、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产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

    (八)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 

通过上述有关企业信息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加密相同资讯的介绍,大家对于这此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安腾加密软件希望您在日后的工作中,如有文件加密软件、文档加密软件、图纸加密软件、文件加密、数据加密、文档安全分发、数据安全、文件防泄密、信息反泄密、数据安全等需求,欢迎随时访问安腾加密软件的官网:http://www.iten.com.cn 或拨打热线:400-000-3720 联系我们。